一、崗位職責:
1、代表移民監理單位,全面履行合同職責、義務與權利;負責與委托方和縣鄉人民政府以及移民安置實施單位等進行工作聯系。
2、組建移民監理機構,確定人員分工,協調監理機構內部工作。
3、指導監理工程師開展工作,負責本監理機構中監理人員的工作考核,根據工程建設進展情況,調整監理人員。
4、主持編制移民監理實施細則,制定移民監理機構規章制度。
5、負責移民監理機構日常工作。
6、查對移民實施單位報送的移民工程項目的進度、質量、資金等報表,參與移民征地變更處理。
7、參與移民征地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及處理。
8、參與委托方召開的移民工作會議,定期主持召開移民綜合監理會,總結和部署移民監理工作。
9、參與移民檢查驗收工作。
10、組織編寫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11、簽發合同項目保修期終止證書和移交證書。
二、任職資格:
1、大專及以上學歷,水利水電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保專業優先;(如有移民監理工作經驗此條件不受限)
2、具有高級工程師證書;
3、有相關工作經驗,能夠獨立承擔監理部全部工作;
4、團隊意識感強,應變能力、溝通能力強;
5、熟練掌握Word、Excel、WPS、CAD等辦公軟件;(如有移民監理工作經驗此條件不受限)
6、能適應長期駐外工作。